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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宣传

一、大病专项救治    

大病专项救治政策

自2017年实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以来,按照“四定两加强”(定医疗机构、定诊疗方案、定单病种付费、定联动报销比例,加强质量安全管理、加强责任落实)的原则,对罹患大病的人群开展分病种、分批次救治,对暂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进行规范化管理。

大病集中救治病种(30种)

儿童先心病、儿童白血病、食管癌、胃癌、直肠癌、结肠癌、终末期肾病(尿毒症)、白内障、肝癌、肺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骨肉瘤、急性心肌梗死、尘肺、神经母细胞瘤、地中海贫血、血友病、儿童淋巴瘤、唇腭裂、尿道下裂、耐多药结核病、脑卒中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艾滋病机会感染、膀胱癌、卵巢癌、肾癌、重性精神疾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。

定点医院可救治病种

县人民医院: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、肺癌、肝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急性心肌梗死、白内障、耐多药结核、脑卒中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艾滋病机会性感染、膀胱癌 、卵巢癌、肾癌、风湿性心脏病;

县民族中医院:胃癌、食道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终末期肾病、肺癌、肝癌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急性心肌梗死、白内障、骨肉瘤、尿道下裂、脑卒中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膀胱癌 、风湿性心脏病。

二、先诊疗后付费

1.县域内“先诊疗后付费”政策的定义:政策覆盖人群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,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,出院时只需交纳除医保报销外的个人部分自付费用。

2.政策覆盖人群:脱贫户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(脱贫不稳定户、边缘易致贫户、突发严重困难)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城市低保对象、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口。

3.定点医疗机构:剑河县人民医院、剑河县民族中医院、剑河县妇幼保健院、革东镇中心卫生院、岑松镇中心卫生院、柳川镇中心卫生院、南明镇中心卫生院、磻溪镇中心卫生院、太拥镇中心卫生院、南加镇中心卫生院、久仰镇卫生院、观么镇卫生院、南寨镇卫生院、南哨镇卫生院、敏洞乡卫生院。

政策咨询电话:

剑河县卫生健康局:0855-5220365

剑河县医疗保障局:0855-5228121

定点医院咨询电话:

剑河县人民医院:0855-5229628

剑河县民族中医院:0855-52291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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